管好乡村“小公章”托起民生“大幸福”,林州市纪委监委创新建立“智能公章+”系统,助推乡村治理数字化
分类: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:2022-08-31 14:18:06 作者: 来源: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,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。近年来,为寻求小微权力监管和便民利民的最大公约数,林州市纪委监委从源头防范着眼、从村级公章管理入手,通过深入调研、试点推广,依托科技手段,不断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,逐步建立起可查询、可追溯、可全程精准监督的“智能公章+”系统,率先在河南省实现县域村(社区)全覆盖,真正把农村基层“小微权力”关进制度的笼子,有力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。

河南日报农村版记者秦名芳通讯员李少伟 李长青




  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,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。近年来,为寻求小微权力监管和便民利民的最大公约数,林州市纪委监委从源头防范着眼、从村级公章管理入手,通过深入调研、试点推广,依托科技手段,不断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,逐步建立起可查询、可追溯、可全程精准监督的“智能公章+”系统,率先在河南省实现县域村(社区)全覆盖,真正把农村基层“小微权力”关进制度的笼子,有力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。

一、探索缘起:“村章乡管”问题亟需解决

长期以来,由于村级公章使用管理不到位,导致“人情章”“收费章”等乱象丛生。林州市推行的“村章乡管”模式虽遏制了乱盖公章现象,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村章的管理,但同时又暴露出一些新的问题。

一是群众“盖章难”。在“村章乡管”模式下,群众盖章要先找村干部开盖章条,然后到镇里凭条盖章。林州地处太行山区,部分村庄离镇政府较远,群众去一趟镇里要走上三四十里路,若遇上雨雪天气,山路难行,甚至要用上一天时间。有时碰到管理公章人员不在,不得不在村、镇两地往返多趟,费时费力,给群众带来极大不便。

二是工作效率低。农村涉及项目建设、低保办理、扶贫报表、财务报账等手续必须加盖村委会公章,村干部特别是村会计、报账员,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往返于镇村之间,有时办一件事要到镇里多次签批盖章,遇到一些紧急事项很难及时盖章办理,极大影响办事效率。

三是监督不到位。一些镇(街道)负责盖章人员对盖章要求、盖章规范以及备案情况等并不清楚,存在见条就盖章、打电话就盖章或酌情盖章等情况,遇到需外带公章的,镇(街道)因工作人员有限不能派专人负责,对公章借用期间的监管存在盲区,全市由于村章监管不到位引发的信访量居高不下。

四是责任追溯难。个别村干部利用监管漏洞“钻空子”,趁借用公章或公章管理人员疏忽之机,私自加盖公章对外签订合同、协议,给村集体造成损失,引发违法违纪问题后无法溯源,难以精准定责追责。如,姚村镇某村村民拿着盖有本村公章的借条与村委会打官司,镇管理公章人员查无盖章记录,但法院仍然认定借款合同有效,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责任难以界定。

二、发力破题:为“小公章”插上科技“翅膀”

    林州市纪委监委大胆先行先试,依托科技赋能,让数据“智”理助推基层治理,实现村级“智能公章”管理系统全覆盖,并探索将村级小微权力事项一体纳入“智能公章+”监管系统,创新建立智能公章管理、财务审批和重大事项备案3个子系统,用手机即可实现在线审批、实时办理、全程留痕、动态监管,促进小微权力规范运行,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。

    一是注重先行先试,“智能公章”初具雏形。2019年,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,选取姚村、原康等4个镇(街道)作为“还章于村”工作改革试点。实践中发现,尽管方便了群众,却无法实现对村级盖章的有效监管。通过赴外地考察学习、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,集思广益、征求意见,决定在全市村(社区)建立“智能公章”系统,并确定以姚村、陵阳两镇为试点,引进云服务,探索实施“智能公章”系统。2020年,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,组织全市镇(街道)纪(工)委书记、三资办主任,以及民政局、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,在试点镇召开推进村章村管“智能公章”管理现场会,积极稳妥推进全市公章智能化管理工作。2020年6月,全市20个镇(街道)588个村(社区)实现了“智能公章”管理系统全覆盖。

二是聚焦小微权力,“智能公章+”羽翼渐丰。紧盯群众急难愁盼,聚焦村级小微权力,不断完善“智能公章+”系统。智能公章子系统对传统公章进行智能化远程监督管理,实现人章分离、远程申请、远程审批、印章全程监控,用印全程记录、可溯可查,给村级公章上了一把“科技锁”“智能锁”。通过财务审批子系统,村报账员只需用手机上传需签字审核票据,系统将自动报村支书、监委会主任、区长、包区领导逐级审核,全部审核通过后,自动存档并抄送镇纪委书记、镇党风政风监督中心主任和村监委会主任,同步接受监督。针对村里低保户和贫困户确定、资产资源处置交易、项目工程等重大事项决策,可通过重大事项报备子系统及时进行网上报备,实现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、执行过程的透明化和监管常态化。

三是强化全程监督,“智能公章+”运行有力。事前机制规范,在各镇(街道)设立“智能公章+”办公室,制定出台《智能公章系统管理制度》《财务审批系统管理制度》等配套制度,完善《村级智能公章使用流程》《村级财务报销网上审批流程》,细化村级“小微权力”运行的每个环节流程,有效实现主体责任监督。事中审批抄送,加入监委会主任审批环节,方便村监委会专责监督。如在智能公章审批中,一般事项和重大事项均需经监委会主任审批;在财务审批和重大事项报备中,系统自动报村支书、监委会主任、区长、包区领导逐级审核。事后网上公开,镇(街道)党风政风监督中心负责后台的审查监督,专人负责查看上传图片是否清晰、上传资料是否完整、审批过程有无纰漏等,对无故拖延审批时间、审批把关不严格等问题及时进行核实纠正。审批事项在“红旗渠阳光村务”、村(社区)廉政微信群、村务公开栏等平台公开公示,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。

三、释放红利:“智能公章+”让基层治理“沐浴阳光”

    “智能公章+”系统的使用,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,实现了“数据多跑路,群众少跑腿”,规范了村级组织工作流程,有力推动了基层小微权力的规范化、信息化和透明化,切实提升了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。

    一是方便了群众办事。把村级公章重新还回各村后,群众在村委会使用智能公章管理系统就可完成审批盖章,整个过程不超过5分钟,足不出村就完成办事盖章,有效解决“村章乡管”中存在的盖章不方便问题。系统建立以来,实现群众少跑路28.2万余次,切实解决了群众的难点、痛点、堵点问题,让群众享受到科技的“福利”和“实惠”。到村委会办理户口迁入证明手续的东岗镇中芦寨村75岁村民付起山,不到3分钟就完成了村级盖章所有程序。他感慨地说:“村里有了盖章‘神器’,省了不少工夫。要在以前,先到村委会开证明,再往镇上跑,像俺这老胳膊老腿的,盖个章要多半天才能打个来回,现在真是太方便了!”

    二是规范了小微权力。“智能公章+”系统操作简单,新任村干部不到30分钟即可掌握,智能公章、财务审批、重大事项报备三个子系统配套运行,简便快捷,从上传申请、逐级审核、签字通过到抄送备案等都能通过手机一键完成,减少了村干部来回奔波。镇干部通过手机对申请进行审核,既缩短了审批时间,又提高了工作效率,节省了镇村干部大量时间和精力,使村级组织服务更贴心、运行更高效、权力更透明,有效杜绝了公章违规使用和村级权力滥用。截至目前,共完成公章使用监管80.6万余次,财务审批3.05万余次,重大事项请示报备5222项(次),全部进行了网上公开,发现并纠治问题1126个。

三是减少了基层矛盾。在整个“智能公章+”系统中,将监督嵌入了各个环节,有痕可查、溯源可追,实现了对41项“小微权力”监督全覆盖,从源头补齐监管漏洞,有效化解潜在隐患和问题。横水镇在使用重大事项报备系统审批时,监督发现未按规定审批12次。今年元月,村两委换届期间,陵阳镇北辛庄村在重大事项备案审批环节中,该镇纪委书记发现违规问题后及时制止,有效化解了潜在违规风险。系统使用以来,全市信访反映农村三资问题大幅减少,农村干部信访问题2018年占信访总量的67%,2019年下降为63%,2020年下降为55%,今年上半年信访量同比下降49%。


    四、启示与思考

一是思想引领是基础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”“使大数据在各项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”等重要论述,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实践提供了根本遵循。市纪委监委以市委“样样当先进、行行争一流”为工作标准,坚持新思想引领,紧随党的理论创新,与时俱进,探索建立的“智能公章+”系统,努力破除旧有观念、惯性思维、既定模式,不断推进理念创新、实践创新、方法创新,打开了基层社会治理新局面。

二是有效监督是关键。以监督促进治理,必须坚守“监督的再监督”定位,用治理体系的实际成效检验监督效能。市纪委监委拓展完善“智能公章+”系统,把监督有效融入区域治理,从源头补齐监管漏洞,有效遏制了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“中梗阻”“低效率”现象。

三是群众参与是核心。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,从社会最关切的问题抓起,才能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。监督作为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,是权力正确运行的保证,必须把监督体系融入治理体系之中,让群众参与进来。依托“智能公章+”系统,强化主动监督、精准监督,对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全程记录,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,拓宽了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,有效实现社会治理的效益最大化。




来源:安阳新闻